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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出生之后应尽量避开五种公害威胁

环境与人体健康的关系是密切的,环境对于优生是至关重要的。胎儿生活在两个环境之中,一个是母体这个小环境,一个是母亲生活着的大环境。这两个环境都直接或间接着影响着胎儿的生长发育。所以,要想保证胎儿的正常生长,就应控制环境,避免有害因素的影响。

一、避免公害。公害是指对人类健康和优生造成危害的一切环境因素。伴随着人类从事生产活动的发展特别是化学工业的发展,成千上万种新合成物的出现以及废物的排泄,使自然环境发生了改变。环境的污染对人类的生存健康造成了巨大危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环境污染具有致畸作用,殃及子孙后代,危及人类的未来。

成人可通过出汗、排便等途径排泄废物。胎儿则排泄不充分,胎儿解毒功能不发达,其细胞处于分化阶段,一旦中毒就出现不可逆改变。1955-1957年,日本水逜湾出生了223名水逜病儿,是由于母体摄入了被甲基汞污染的水和水生物,甲基汞通过胎盘进入胎体而引起先天性甲基汞中毒。病儿出生后3个月开始出现各种中枢神经系统障碍,而母亲于分娩时多数尚未发病。再例如:孕妇接触农药或其他毒物时,侵入人体内的量虽不足引起母体病害,但是在她子宫内的胎儿对此可能很敏感,而成为首先或者唯一的受害者。这都表明胎儿对毒物有高度敏感性。目前已知能通过孕妇胎盘屏障进入胎体的化学物质有600多种。

噪音也是一种公害。噪音使人情绪紧张,烦躁不安,这对孕妇是不利的。如居住在机场附近的孕妇或在剧烈振动的车间工作的孕妇容易发生流产、早产、甚至畸胎。

二、避免射线。大量研究资料表明,各种射线能够引起染色体畸变或者基因突变,导致胎儿发生畸形、白血病、恶性肿瘤和死胎。胚胎、胎儿受放射线影响或遭损害的程度,主要取决于受照射剂量和受照射时候胚胎发育的时期,越是在妊娠早期,放射损害越严重。

放射线的接触机会一方面是职业性的,另一方面是医疗性的。

为了避免放射线对孕妇的影响,从事放射线工作的妇女怀孕后应调换工作,脱离放射线环境。

在怀孕前三个月甚至更长一段时间,应禁止用X射线照射。

B超对于孕期诊断胎儿多种疾病,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B超对胎儿的发育究竟有没有危害,一直是生物物理学家和医学家所关注,也是广大孕妇所关注的问题。

据国外临床研究发现,B超超量检查将导致流产率与畸形发生率升高。频繁使用超声波扫描对于胎儿的中枢神经发育有影响或者使产儿体重减轻。

因此,孕妇如无特殊情况,应尽量不做B超检查。尤其是孕早期更应慎用。确实需要的,要尽量缩短B超时间,以1分钟左右为宜。

三、避免病毒感染。至今发现有10多种病毒能够通过胎盘侵犯胎儿。如巨细胞病毒、流感病毒、疱疹病毒、血清肝炎病毒、风疹病毒等。其中以风疹病毒对胎儿影响最大。据统计,孕妇染上风疹后,至少有半数胎儿会发生先天性风疹综合症。在孕早期,孕妇感染了风疹,病毒可通过胎盘侵犯胚胎,婴儿出生后可有多种先天性缺陷或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脑病或新生儿肝炎、白内障、视网膜病、青光眼等。可见,风疹是优生的大敌。

四、孕期忌烟。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人所共知的。孕妇吸烟则不仅危害个人健康,还直接威胁胎儿健康。

烟草燃烧的烟雾中,有200多种有害物质。其中烟碱、一氧化碳可通过胎盘危及胎儿。有毒物质可使子宫及胎盘血管收缩,血流量减少,使胎儿得不到足够的养料和氧气,一氧化碳还会与血红蛋白结合,使正常的血红蛋白携氧量降低,从而使胎儿处于缺氧状态,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因此,经常受烟毒危害的孕妇,流产、早产发病率明显增高。

孕妇固然不应吸烟,丈夫吸烟导致孕妇被动吸烟的危害也不容忽视。被动吸烟所受到的危害比主动吸烟更加严重。

五、用药禁忌。生病就应该服药,可是当你怀了孕,就得慎重行事了。对孕妇来说,一个人用药等于两个人(母子)共同接受了药物的作用。原则上,整个妊娠期,特别是头三个月,最好不用药或者尽量少用药,尤其是尽量避免使用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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